更改名字的程序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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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名字的程序是怎樣?

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不太喜歡自己的名字, 從而便蒙生改名字的想法。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名字到底能不能改,什麼情況下能改名,什麼情況下不能改名。可以改名的情況下改名字的程序又是怎麼樣的?對於名字更改有哪些法律法規?小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做簡單的講解。

一、更改名字的程序是怎樣

已經年滿16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家庭户口本、兩者的複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16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

準備好自己已經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況下姓是不允許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員以前是跟母親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親姓,跟父親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親姓。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户籍科的人員説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後就把相關資料給他們。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户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具體流程步驟: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户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户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門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户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

可見改名字的程序有8步。改名字需按相關規定由派出所受理。

二、允許改名的情況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裏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三、不允許改名的情況

1、因故意犯罪或違法行為曾經被處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執行勞動教養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調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結的;

5、行政案件尚未審結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結的;

6、個人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的;

7、公民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經理)時,因故意行為造成單位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的;

8、户口登記機關認定不宜變更的其他情形。

四、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如果你還在為你的名字煩惱,想要改掉它,但是又害怕不能改,那麼現在你不用擔心了,只要你沒有出現上面不允許改名的情況之一,都可以改名。改名也沒有年齡限制的,但是改名最好在辦理身份證之前,這樣可以減少變更名字的手續,至於改名字的程序大家可以參照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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