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喪葬假幾天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員工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內可請喪假3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5天;外省可請喪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市內可請喪假2天;本省外地可請喪假4天;外省可請喪假6天。

法定喪葬假幾天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經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起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