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何辦理起訴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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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辦理起訴離婚手續

起訴離婚與協議離婚一樣,這都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而實踐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話,這是必須要按照規定手續辦理才行。那其中夫妻該如何辦理起訴離婚手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瞭解,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進行詳細解答。

一、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1、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雙方户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複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二、夫妻如何辦理起訴離婚手續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1、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3、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4、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②調解。③開庭審理。

5、判決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無論採取怎樣的方式離婚,其實都是要求滿足規定條件才行,不然最終也是無法達到離婚目的。而通常夫妻都是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才會考慮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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