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更名有交易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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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時代,離婚是一個時代趨勢,許多不能繼續往下走的夫妻都會選擇離婚,那麼離婚後房產分割也是一個重要問題,離婚房產更名有交易税嗎?許多人為此問題煩惱找不到答案,離婚後房產更名需要什麼材料什麼流程請看下文。

離婚房產更名有交易税嗎?

離婚導致房產過户需要繳納哪些税費

夫妻離婚,在處置房產時,存在三種可能:一是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二是雙方各擁有一部分;三是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獲得到補償(一、三兩種情況包括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歸另一方的情形)。從目前的政策看,夫妻離婚析產,不需要繳納營業税、契税、個人所得税

一、關於營業税問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其中第(一)項:離婚財產分割;第(二)項: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屬於無償贈與配偶;對各擁有一部,屬於離婚財產分割都暫免徵收營業税。對一方擁有,另一方得到補償也應該屬於離婚房產分割暫免徵收營業税。

二、關於契税問題

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税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税的批覆》(國税函[1999]391號)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也就是,無論是分割後辦理各方擁有產權,還是歸一方擁有產權,也無論是一方放棄還是一方得到補償,在變更產權時都不徵收契税。

三、關於個人所得税問題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9]121號)的規定, 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持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複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答案是不需要的,因為離婚後房產更名並不涉及到房產交易,所以離婚房產更名自然沒有交易税,並不是所有的變更都需要交税,離婚房產更名只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並且按照規定的流程辦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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