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可以證明夫妻關係破裂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怎樣才可以證明夫妻關係破裂

可以證明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 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史,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 包辦、買賣婚姻,婚後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的,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 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傾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 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 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影響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 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實踐中,其實可以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的情形很多,但此時還是需要當事人提供一定的證據材料來證明,不然的話即使鬧到法庭上面,經過調解之後不能和好也不能離婚的,最終也不會准許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由此可見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是很重要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