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一、山東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山東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山東是我國大省之一,其氣候條件為温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降水集中,雨熱統計,冬夏較長的特點。而正值山東夏季炎熱的時候,一到炎熱的夏天人們就會想起高温補貼,尤其是户外工作者。

在2006年,山東省就下發過《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温費標準的通知》,其中有明確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温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7、8、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青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稱,我市一直按照省裏部署執行,每年還會對高温津貼政策進行改進。

2011年7月,《山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温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職工的權益,但高温津貼的發放似乎依舊艱難,不少在崗職工根本不瞭解自己是否能獲得高温津貼。“高温津貼”是和工資一樣的勞動報酬,如果企業拒絕發放,市民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尋求幫助。

2014山東高温補貼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2015年山東省人社廳發佈《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温費標準的通知》,將企業職工防暑降温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二、產生背景

每到夏季中國各地均出現高温。根據醫學常識,氣温超過37℃時,人長時間在户外勞動或處於酷熱之中,極有可能中暑,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雖然許多人可以在空調房裏辦公、在家避暑,但仍有相當數量的勞動者或因職責所繫、或因生計所需而直面户外高温。在如此高温天氣中,愛心與理解,以及政府部門能否給勞動者及時送去足夠的關懷就顯得格外重要。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温下工作應發放高温補貼。高温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籤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温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温補貼,但卻將高温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的各項權益都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其中就規定了當勞動者在夏季工作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高温補貼費用,高温補貼費用的具體標準會按照當地的政策來確定,同時勞動法中也明確規定了,所有的用人單位都不可以以其他的形式來發放高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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