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協議後還能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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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協議後還能要賠償嗎

一、女方離婚協議後還能要賠償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離婚過錯賠償的條件是法定的,並不是只要對方對婚姻關係破裂有過錯,無過錯方就可以提出賠償。只有過錯方的過錯符合下列條件時,無過錯方才可以提出離婚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提出離婚賠償的權利、義務主體,僅限於離婚當事人,不包括夫妻雙方以外的其他人。必須由無過錯方離婚時提出。離婚後無過錯方在提出賠償請求,法律一般不予支持。

二、協議離婚的能否反悔?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據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但合同法規定了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合同,為無效合同,因此,如果當事人對於離婚協議訂立後一年內,由於履行發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沒有致使合同無效的法定理由後,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請請求。

女方索要賠償的這種做法並不是取決於雙方離婚的方法的,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只要男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任何對不起女方的所作所為,女方單方面的要求男方賠償的這種行為沒有任何的依據。而且,離婚協議書中沒有約定賠償,男方本來就沒有義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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