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當事人事實重婚會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一、婚姻當事人事實重婚會判幾年?

婚姻當事人事實重婚會判幾年?

重婚罪的處罰分兩個部分:

(1)刑事處罰: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處罰:重婚罪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婚姻當事人在什麼情況下是重婚罪

(1)重婚是婚姻當事人在其婚姻存續期間又締結婚姻的行為。

我國法律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這包括兩種行為:

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明知是構成此罪的界限,如果行為人是蒙受欺騙,不知道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則不構成此罪。這裏説的結婚既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結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無論是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還是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都構成重婚罪。

(2)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共同生活,但既沒有結婚,對外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為他們是夫妻,男女雙方未構成事實婚姻關係。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別人也認為他們是夫妻的,這就構成了事實婚姻。如果其中一方或雙方是已婚,那麼非法同居的雙方就構成了事實上的重婚。

(3)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兩次婚姻均經過婚姻登記)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經過合法登記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過法律手續的事實婚姻),都構成重婚罪,應受到法律制裁。

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在我國相關的當事人在離婚後,五年對這類人員進行訴訟辦理。我國的婚姻法律規定相關的當事人員在辦理這類重婚案件的訴訟時,應積極的收集這類案件的證據,證明相關婚姻當事人與他人進行生活的證據進行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