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並符合事實婚姻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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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內出軌並符合事實婚姻如何處理?

婚內出軌並符合事實婚姻如何處理

婚內出軌並符合事實婚姻的按照重婚罪處理,重婚罪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離婚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如果不是出軌,而是男女雙方在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形成了事實婚姻,那麼這種事實婚姻根本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相反,已經結婚的情況下跟別人形成事實婚姻,這不是簡單的出軌,已經觸碰到了法律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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