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復婚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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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是指離婚後的男女又再一次與原配偶登記結婚我國復婚並不是自動的,而是需要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復婚手續。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文章就是武漢復婚手續是怎樣的。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武漢復婚手續是怎樣的?

武漢復婚手續: 

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係才算合法確立。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後,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關係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係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現象發生,承認婚姻關係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着重要意義。

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

復婚也是一種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序。《民法典》第1083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 或書 ) ,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復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户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根據上文的詳細介紹,現在大家應該知道武漢復婚手續是怎樣的了吧。其實復婚手續與結婚手續是差不多的,但因為雙方之間有一個離婚證,所以在復婚過程中需要收回離婚證。更多關於復婚的問題,如復婚需要提交哪些條件?復婚要花多長時間等,您可以到本站網諮詢專業律師,同時也可以委託本站網站的婚姻律師來幫助自己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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