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補辦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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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獨生子女證補辦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獨生子女證補辦的法定程序是什麼

具體辦理流程

1、申請

夫妻雙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單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經所在單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簽字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page$核;

注:獨生子女在2週歲以內的,持有生育服務證的,無需村(居)核實,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審核、發證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同時申領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領的,只發給申請方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週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週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週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4、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遺失補證或者換證的娃兒爸媽注意:

1、對於7月31日截止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時間限制,只是針對初次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過去已經領過的沒必要換證了

2、遺失補證的在7月1日之後也是可以辦理的

三、辦理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表格下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樣

2、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備註:如果您在材料準備過程中存在疑問,請致電户籍所在地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衞生計生部門諮詢。

過去,父母可以憑藉獨生子女證享受到國家相關的補助,而且獨生子女本人在考試以及其他方面都是有着相關的優惠政策的。但今時不同往日,獨生子女證的補辦流程要比第一次辦理獨生子女證簡單的多,辦理過獨生子女證的都能夠查檔的,但是在補辦之前,要先確認獨生子女證在當地是否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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