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重婚罪子女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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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重婚罪子女怎麼判?

一、根據刑法規定重婚罪子女怎麼判?

根據刑法規定重婚罪子女依然是按照我們國家婚姻法律規範當中所規定的,有利於孩子的原則來進行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有孩子,對重婚的量刑並無太大關係。

二、哪些情況構成重婚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婚外同居算重婚罪嗎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婚外同居是婚姻法所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1、當事人有較固定的住所;

2、保持較穩定的性關係;

3、斷續或較長時間在一起共同生活;

4、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發生重婚的這種情況,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的,在符合特殊的情況之下,會構成重婚罪,那麼需要到法院來定罪量刑,但是父母的行為並不會影響到孩子,所以孩子的撫養權判決應當是按照有利於孩子原則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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