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合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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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

實踐合同是什麼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現實成分為標準將合同劃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於確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典型的實踐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償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只有當借貸方實際交付借款時該合同才真正生效。

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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