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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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房屋租賃合同規定的主體雙方是房屋出租人和房屋承租人,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主體雙方都需按房屋租賃合同規定權利和義務執行。
房屋承租人的權利:在承租期內佔有、使用房屋。租期屆滿後,原承租人優先繼租。承租人的義務:正當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屆滿時將原房完好返還出租人。
房屋出租人的權利是監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屆滿後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將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承租人使用,並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承租人使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
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房屋租賃合同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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