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以後是否還必須需要有監護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
從法律角度來説,如果已經成年有獨立生活能力,不屬於精神病人等,就沒有監護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8歲以後是否還必須需要有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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