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節假日怎樣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3W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節假日怎樣辦
律師解析:首先我國法律規定的全國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而在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勞動者休假的,需要支付勞動者三倍的工資報酬。
所以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如果不放假的話,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倍的工資報酬。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三倍工資報酬又不安排節假日放假的話,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去投訴,也可以直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倍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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