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補償金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一)補償時間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辭職後補償金怎麼算

1、工作一年=一個月;

2、6個月≦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當於補償1個月工資;

3、工作年限<6個月的,按半個月算;

4、最多補償年限不超過12個月,即就算你工作時間超過了12年,也只能支付給你相當於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補償的月工資標準按其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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