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衞過當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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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衞案件一般屬於防衞過當,假想防衞應當按照造成傷害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應當按照《刑法》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認定過失傷害致死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防衞過當應當從輕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衞,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假想防衞過當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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