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無限正當防衞司法解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了“無限防衞權”(又稱特殊防衞、無過當防衞),即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刑事辯護 司法解釋 刑事犯罪辯護 正當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