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衞怎麼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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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衞怎麼定罪?
律師解析:假想防衞可以過失犯罪論處。
其主觀上存在刑法意義上犯罪的過失,一般可以過失犯罪論處。假想防衞不應以故意犯罪來處理。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能把假想防衞的故意等同於犯罪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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