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的符合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1、必須是為了保衞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才能實施正當防衞。
2、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而進行的防衞。
3、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進行防衞。
4、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行為進行的防衞。對還沒有開始或已經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進行防衞。
5、正當防衞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衞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