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八個月未發工資算拖欠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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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因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所以公司八個月未發工資是算拖欠工資的。

公司八個月未發工資算拖欠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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