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獨資股東可以做法人嗎?
一、根據規定獨資股東可以做法人嗎?
1、獨資股東可能可以做法人、也有可能不可以。具體獨資股東是否是法人,與獨資者原本是否為法人有關。
2、自然人股東和法人獨資股東的區別
(1)出資人不同
自然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出資設立,法人獨資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作為唯一出資股東設立的公司;
(2)責任承擔不同:在自然人企業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業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必須由經營者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人獨資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由股東出資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公司一般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適用法律:自然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户依照《民法典》、《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設立,法人獨資企業依據《公司法》設立,並受其調整。
二、設立獨資企業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2、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2)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
(3)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4)經營範圍。
3、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
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自然人、法人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設立獨資企業的請求。對於設立者是自然人的情形,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有合法的企業名稱等,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經營範圍等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