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的轉換過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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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債券轉股程序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的轉換過程是怎樣的?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程序為:

1、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隨時轉換成股票。

2、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3、深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4、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5、如投資者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大於投資者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交易所確認其最大的可轉換股票部分進行轉股,申請剩餘部分予以取消。

6、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般的轉債餘額,上市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兑付。

7、轉股申請時間。轉股申請時間一般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轉換債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紅股、增發新股、配股而調整轉股價格公告暫停轉股的時期除外。

8、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9、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最小單位為一股。

10、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自願申請轉股期內,債券交易不停市。

11、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少於30000萬元時,深交所將立即予以公告,並於三個交易日後停止其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停止交易後、轉換期結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申請轉股。

12、發行人因增發新股、配股、分紅派息而調整轉股價格時,深交所將停止該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停止轉股的時間由發行人與交易所商定,最長不超過十五個交易日,同時深交所還依據公告信息對其轉股價格進行調整,並於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恢復轉股。恢復轉股後採用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二、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1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委託、交易、託管、轉託管、行情揭示參照A股辦理。

2、交易報價:可轉換公司債券以面值100元為一報價單位,以面值1000元為一交易單位,結算單位為張(即100元面值),價格升降單位為0.01元。

3、交易時間: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的集中開市時間同A股。

4、交易清算:可轉換公司債券實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參照A股的現行清算辦法辦理。

5、交易終止: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週交易所予以公告。

6、交易費用:深交所按成交金額的0.1‰向可轉換公司債券買賣雙方徵收交易經手費,同時債券買賣雙方還須向所委託的債券交易商交納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額的2‰計取。

以上就是關於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的轉換過程的詳細介紹,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後,申請轉股將其轉變為公司債券,反之亦然。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轉股的過程中,其申請不會因為主觀因素而被撤銷,所以在提交申請前要再三確認。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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