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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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

在房產證上面登記的房屋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公攤面積增加的話,那麼就會以為這房屋實際可供使用的面積會變小。這樣的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講肯定是很不利的。而現實中可能出現已經交付了房款之後,才發現公攤面積增加了。那此時是否需要補交房款?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商品房公攤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公攤面積的範圍包括:

1、各產權户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衞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 第2張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公攤面積增加怎麼辦?

購房者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合同上的面積一般是暫測面積,以後辦房產證依據的面積是交房時的實測面積。實測面積包括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兩部分。由於施工精準度不夠,很多時候牆體施工的誤差會導致公攤面積增大。那麼,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公攤面積增加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公攤面積增加怎麼辦?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商品房公攤面積增加了,但是增加後的總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加公攤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的誤差不超過3%的話,那麼購房者不能請求解除合同,而且必須補交增加的公攤面積的款項。當然,如果購房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則按照合同執行。

公攤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嗎 第3張

比如,購房合同約定套內面積80平米,公攤面積20平米。如果交房時,公攤面積增加到22平米,那麼房屋面積的誤差則是[(80 22)-(80 20)]/(80 20)=0.02,即2%,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3%,因此購房者不能解除合同,還必須補交這增加部分的公攤面積房款。

為了避免公攤面積增加時補交房款,購房者只能採取事前救濟方法,即購房者儘可能在簽訂合同時將合同具體化,比如在簽訂購買現房合同時要寫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中含公攤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購買期房則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

城市中除了老式的房屋外,其實現代化的房屋都是會涉及到公攤面積的,而一般公攤面積也是會計算在房屋總面積裏面,所以房產證上面登記的房屋面積,其實並不是實際可以使用的面積。而要是出現公攤面積增加的情況,此時與之前約定的面積相比,誤差在3%以內的話,則需要補交房款。超過這個比例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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