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購買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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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購買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買賣,比如説有一些房屋就不能進行買賣。根據法律的詳細規定,到底購房者不能購買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產交易中,大多數都是發生在城市的私房購買上,而為了避免發生購房糾紛,購房者要購買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不能購買的房屋包括了哪些

具有下列情況的房屋買賣將受到限制:

一是違法或違章建築(如集體所有土地上興建的房屋);

二是房屋使用權不能買賣,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產權未明確時,也不能買賣;

三是未經合法程序批准銷售的房屋(包括“五證”不全及單位聯建但未補交税費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築物或文物古蹟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於國家建設需要,已確定為拆遷範圍內的房屋,禁止買賣。

購買上述房屋的風險有:

1、產權可能會有保證,但取得權屬證件的時間沒有保證;

2、為取得產權,購房者要額外支付費用,如補交土地出讓金、罰款等;

3、房屋可以使用,但無法取得產權;

4、房屋被政府沒收或拆除。

二、購買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賣方擬出售的城市私房,應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所有權證件齊全;

2、該房屋符合城建部門規定,不屬於拆遷範圍,不屬於違章建築;

3、若系出租房屋,賣方應持有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書;

4、若是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聲明書。

買方經瞭解確認房屋符合上述出售條件的,就可以和賣方一同到當地房管機關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當然,買方應攜帶購房證明和身份證明,賣方則須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書。在辦理手續時,買賣雙方應當本着按質論價的原則平等協商房屋買賣價格。雙方所議的價格須經當地房管機關審查同意。買賣價格經審查同意後,雙方應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內容可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等身份情況,房屋坐落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有無連牆等,買賣價格、交屋期限、付款方式,其他涉及房屋產權的問題。最後由雙方簽名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雙方提供的相關證明及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經房屋交易管理機關審查後,接着應辦理契税交訖手續。上述手續齊全後,房管機關即可給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並核發新的產權證給買方。

由於房屋不同於一般的商品,購房者在選購房屋時要格外謹慎,不能購買在法律上不允許進行買賣的房子,否則將會給自己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而在購買房屋時,當事人還要謹慎簽訂購房合同,避免合同中有不利於自己的內容。如果您對購房合同中的某些內容產生了疑問,可以向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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