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房屋虛假買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5W

1、房屋買賣雙方並沒有通過中介公司居間服務來進行交易(當然,這個要件不是虛假買賣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
2、買房人並沒有實地看房;
3、房屋買賣合同的部分重要條款【如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房屋坐落、面積、土地使用權期限、交房日期、過户日期、房屋總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及處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違約責任、違約救濟方式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4、所買賣的房屋的價格和簽訂居間協議或房屋買賣合同時的市場價格相差較多(一般表現為明顯低於市場價格);
5、買房人的資金來源異常;
6、房屋買賣雙方直接或間接(如其中一方與另一方的利害關係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雙方簽訂有回購協議等協議,雙方的交易是通過一個特別授權的代理人來完成的;
7、其中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另一方並沒有積極地主張自己的權利(如賣房人沒有協助辦理過户手續或沒有交房,買房人並沒有積極要求賣房人過户或交房);
8、其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如何判定房屋虛假買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