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不到期一方毀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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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不到期一方毀約怎麼辦?

一、房租不到期一方毀約怎麼辦?

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沒有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屬於承租人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如果是因為出租人違約在先,那麼承租人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以雙方協商內容為準,法律不干涉的。

1、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二、公租房是什麼?

1、公租房的全稱“公共租賃房”,專為低收入人羣且住房困難的人提供幫助。公租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

2、公租房是過渡性解決辦法,房源種由政府建設、低於市場租金限價出租、能長期穩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給不能租廉租房,不能買經適房,卻買不起商品房的人羣;剛畢業,收入不低但沒積蓄,買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穩定房的人提供了幫助。

3、公租房在租賃期滿5年後,符合條件的按綜合造價為購買價,購買後可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政府在擬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的並軌分配及運營管理。兩類住房將實現房源分配統一、租金標準統一和退出管理統一。

綜上,其實很多人都很期待找到合適的租房方案,可是因為平時缺乏時間,也沒有太多精力去找房子,沒有經過一系列的對比,因此租房的質量可能不太高,容易找到不好的房子。但如果經過上面的內容介紹,相信大家找房子的效率會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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