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開發商辦房本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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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強制執行開發商辦房本的條件是什麼?

法院強制執行開發商辦房本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二、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三、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什麼?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如果辦房產證階段開發商拒不配合,很有可能是開發商本身就是五證不全的,如果開發商的資質證件都不齊全,其實也沒辦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只能申請人民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辦產權證的,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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