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免費一個月房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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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免費一個月房租嗎?

一、 因疫情免費一個月房租嗎?

並沒有法律規定可以免費房租,但相關情況是可以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的,國家也進行了倡議。若是個人想要減免租金,可以從租房合同入手,根據合同規定,看是否滿足合同中規定可減免租金的條件,可以的話,也是可以主張減免租金的。《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支持國有企業對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適當減免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化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延期支付兩個月租金,並可視疫情發展情況再行調整。

二、疫情期間,承租人主張減免租金的法律依據

(一)不可抗力

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八十條以及第五百九十條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同時,根據第五百九十條的規定,不可抗力屬於法定的免責事由,不歸責於當事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後果是直接免責,並通過變更或解除合同解決不可抗力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公平原則或情勢變更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情勢變更原則即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因此,情勢變更的法律後果是基於公平原則變更或解除合同。

對於疫情造成了承租人無法進行工作而導致沒有收入來源的,必須導致無法支付房租等實際問題。在相關問題的處理上,應當根據不可抗力造成的無法履約等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具體情況可以按照上述情況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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