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税款退税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一、多繳税款退税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多繳税款退税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對納税人多繳的税款申請退税有時間上的限制,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據以上規定,已經超過3年,税務機關依法不予退還。

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多繳税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税人發現多繳税款,要求退還的,税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税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預繳税款形成的結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種減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務機關辦理退税手續當天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二、多繳税費可以申請退税的範圍有哪些?

多繳退税的範圍:

1.納税人申報計算、填寫錯誤;

2.適用税目、税率錯誤;

3.開發票衝紅、作廢;

4.彙算清繳結算退税;

5.税務機關適用税法錯誤;

6.輔導期納税人增購發票時按規定預繳增值税,輔導期結束後結算時,實際預繳税額大於應納税額,產生多繳税款等。

三、可能需要申請退税的情形有哪些?

1、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

企業所得税預繳階段,有些税收優惠是不能享受的,比如加計扣除。如果企業有研發新產品、新工藝,在彙算清繳時進行加計扣除,需要做納税調減。如果沒有其他納税調增項目或調增金額小於調減金額,則可能需要在彙算清繳後向税局申請退税。

2、追補釦除以前年度的成本費用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若干税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税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説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如果企業有以前年度成本費用應扣未扣的,進行追補釦除後,很可能需要向税局申請退税。

3、以前年度虧損忘記彌補

有的企業以前年度有虧損,但是在企業所得税申報的時候忘記彌補虧損導致多繳了税款。這種情況可以跟税局確認後,更正申報,並要求税局退還之前多繳的税款。

4、小規模納税人未達起徵點開普票繳納的增值税

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可以免徵增值税,但是有些未自行安裝税控機的小規模納税人找税局開普通發票,開發票時繳納的税款也是可以申請退還的。但是要注意,如果開的是專票,在收回全部聯次之前是不能退税的。

5、報税人員申報錯誤導致多繳的税款

如果是企業的報税人員申報錯誤,導致企業多繳了税款,在規定期限內可以向税局更正申報,並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

綜上所述,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