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醫學出生證明有什麼用
我們國家是名副其實的人口大國,我們曾經實施過計劃生育,並且起到了顯著的作用,帶來了良好的效果,隨着我們國情的不斷變化,現在我們鼓勵生育,提倡生二胎。我們也都知道,在我們出生時會開醫學出生證明,對於醫學出生證明有什麼用是許多人內心的疑問。
一、簡介
出生證,又稱為《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二、辦理程序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一)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榷出生醫學記錄》;
(二)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榷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程序:
(一)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二)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補辦程序
三、日常作用
1、出生證
(一)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二)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三)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四)作為户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五)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六)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2、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當事人的出生證或户籍部門出具的當事人父母情況的證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
(四)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出生證明有什麼用:出生證,又稱為《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三、出生證辦理程序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一)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榷出生醫學記錄》;
(二)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榷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醫學出生證明的作用還是很大的,這不僅關乎着我們户口的問題,還關乎着我們的生活,解決了醫學出生證明有什麼用的問題,大家更應該主動合理的按照相關的法律程序完善自己相關的證明,這不僅是對我們自己負責,也是我們對於社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