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登記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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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需要登記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特殊需要登記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需要批准登記生效的合同有:

1、不動產買賣合同。

2、抵押合同。

3、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4、一般涉及羣體性利益的、進出口類的、需要公示的、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備案的合同都應當依法、依規進行備案。

二、合同生效的四個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意識表示真實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在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不能僅以行為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為根據,而不考慮行為人的內心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三、合同生效特殊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法律規定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的合同。

2、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如在贈與合同中約定,受贈人需拿到駕駛證,贈與人才將車輛贈與受贈人,只有在受贈人拿到駕駛證時,該贈與合同才生效。若受贈人未拿到駕駛證,該贈與合同只是成立了但未生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如依然是前述贈與案例,在贈與合同中約定,受贈人年滿18歲贈與人才將車輛贈與受贈人,只有在受贈人年滿18歲時,該贈與合同才生效。

4、對於特殊生效條件的合同,還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越權等訂立的合同,該些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終可能是有效的合同,也可能是無效的合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特殊需要登記生效的合同一般是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在法律中也是給予了專門的規定,但絕大數的合同只要雙方簽字確認了之後就可以產生法律的效力,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候就要注意合同的類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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