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定金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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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無效定金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無效定金條款有法律效力嗎

依照法律規定,定金超過總價款的20%部分是無效的。但無論定金條款是否有效,都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所以有權要求房主辦理過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 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也就是説本合同定金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合同的繼續履行,原告在接到銀行提前還貸通知的應當及時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應訴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雖然合同中規定了超過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二、什麼是購房合同中的定金

定金是指房屋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簽訂合同前由買方預先支支付賣方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對債權的擔保款,應以書面形式約定。而 訂金 並非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在司法審判中,二者的法律後果完全不同。若是 定金,則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應適用定金罰則,簡單地説,就是一旦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則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若是訂金 ,那麼無論賣方還是買方違約,收取 訂金 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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