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沒有購房合同可以辦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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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家沒有購房合同可以辦貸款嗎?

賣家沒有購房合同可以辦貸款嗎

沒有購房合同不可以辦貸款,辦房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

3、婚姻狀況證明;

4、支付所購住房首期購房款的證明;

5、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

6、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它有效文件;

7、借款擔保的抵(質)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8、保證人同意為其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其資信證明;

9、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等。

二、辦理購房貸款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即使是買二手房,正常情況下也要籤購房合同,籤購房合同不僅關係到貸款,辦房產證的時候都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所以購房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當然辦理銀行貸款還有其他嚴格的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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