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當得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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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當得利起訴?

委託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當得利起訴?

委託合同不成立是可以以不當得利起訴的;只要一方佔有他人的錢財就需要按規定進行返還;

當事人要確認合同不成立的,應該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證據,寫起訴書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委託合同不成立代表着此合同是沒有法律的效力,對於一方轉賬給另一方,那麼另一方是必須要返還所有的錢財,如果拒絕返還是可以走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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