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效力訴訟如何提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解除合同通知效力訴訟如何提出?

一、解除合同通知效力訴訟如何提出?

解除合同通知效力訴訟需要通過提交民事起訴狀的方式來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了字即可認為是雙方同意協議解除了勞動合同,不會因為用詞不規範就被認定為不是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如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欲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均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在企業的實際管理中,人力資源部門在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時,時常遇到一些員工以種種理由,拒絕接收或雖收取文書但拒絕在回執上簽字,致使解除勞動合同文書無法送達本人,給企業管理者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對於如何向員工送達《解除勞動合同書》,應採取以下三個步驟:

首先,應採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當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絕簽收或直接送達有困難,則應將當面送達的情況作出書面説明,以保留證據。

然後,應採取郵寄送達方式,最好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員工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若郵件被退回未能送達,則人力資源部應將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郵寄送達的證據,若沒有這份證據,則即使採取公告方式送達,也是無效的。在獲取未郵寄送達的證據後,方可採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總之,人力資源部的同事應當認識到,只要依法按送達程序操作,解除勞動合同文書是肯定能送達到的。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回執上簽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不説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如果員工對公司的決定不服,則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

辭職與辭退是相對應的兩種行為和兩個概念。辭職是指勞動者根據自身的狀況和用人單位的情況,依法、依約提出並實施結束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而辭退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經營的情況及勞動者的狀況,依法、依約提出並實施結束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來解除或者是因為其他方面的原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其他合同的情況,一般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或其他合同的通知書效力的問題,雙方當事人爭論不一的,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