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應該怎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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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合同應該怎麼解除?

口頭合同應該怎麼解除?

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在通知到達對方時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只要雙方同意,無論是否有書面形式,雙方都應全面、誠實地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符合解除合同條件通知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合同義務的。主要合同義務的對稱性,即第二合同義務,是指當事人應當根據合同承擔合同的大部分或者對另一方有重要或者根本影響的部分。(三)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仍未在合同期限內履行的。逾期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合同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以自己的行為明示或者明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逾期履行主要債務,催繳後未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的;(四)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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