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合同混同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4.23K

一、民間借款合同混同什麼意思?

民間借款合同混同什麼意思

合同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合同關係消滅的事實。合同混同的原因包括:

(1)所有權與他物權歸屬於同一人;

(2)債權與債務歸屬於同一人;

(3)主債務與保證債務歸屬於同一人。

二、合同混同糾紛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籤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户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户籍證明或暫住證明;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三、合同混同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在司法實踐中,合同混同造成的最終結果是合同關係的消滅,而且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的合同混同的情形一共包括以上三種,對於因合同混同造成的民事糾紛,也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準備材料向法院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