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21勞動合同範本有哪些主要內容?
一、廣州勞動合同範本有哪些主要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其他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可以申請仲裁,只是沒有合同申請仲裁的話,可能給日後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可以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一)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
(二)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
(三)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四)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五)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六)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七)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如果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還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是必須要出示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勞動關係,如工作條;考勤記錄或者是其他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