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聘任合同可以單方毀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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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了聘任合同可以單方毀約嗎?

簽了聘任合同可以單方毀約嗎

簽了聘任合同一般是不可以單方毀約的。

因事業單位的國家公益性質,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辭職權利作出了有別於《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等法規及其配套規章政策規定,事業編制受聘人員主動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單位批准,特殊崗位人員還不能辭職,對一般受聘人員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必須繼續履行聘用合同滿六個月後,才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故事業編制聘用人員辭職權利有一定限制和禁止,但事業單位限制工作人員辭職權利應依法行使,不得濫用權利。

二、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適用範圍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百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範圍主要為事業單位。

2、聘用合同是近年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聘用合同制度 的內容反映了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以實現其物質產品的生產。

3、事業單位則度是從事非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通過訂立聘用合同實現的勞動成果主要表 現為精神產品和知識產品。

4、企業的生產活動以營利為知目的,事業單位從事的服務活動屬於社會公益事業,在實現其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5、政府幹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作為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的用人單位尚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的市場主體,這道一點與企業已在改革 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也有所區別。

實際上聘用合同相對來説要比勞動合同穩定一些,按照有些人的理解,如果是在事業單位工作的,跟事業單位簽了聘用合同以後就等於是正式在編人員了,在事業單位工作的這些在編人員要離職的話,得按照事業單位的規定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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