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普通庭審程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2K
民事訴訟普通庭審程序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訴訟流程

一、民事訴訟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訴。  2、法院受理後,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並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3、法院開庭審理,並依法調解或判決。  4、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5、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則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具體訴訟費用的交納,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性質和訴訟標的金額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應按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