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可以創設行政處罰的範圍的種類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6.51K

一、部門規章可以創設行政處罰的範圍的種類有哪些?

部門規章可以創設行政處罰的範圍的種類有哪些?

部門規章可以創設行政處罰的範圍的種類是可以警告與一定數量的罰款;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政府規章設定行政處罰的權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二是對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以及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有哪些?

(一)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沒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其他組織一般不能實施行政處罰。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享有行政處罰權、能夠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行政機關。

第二,必須具有外部管理職能。

第三,必須取得特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四,必須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實施。

(二)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則不能實施行政處罰。

(三)委託實施行政處罰

1.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受委託的組織必須在授權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能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2.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負責監督,並對該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3.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能夠接受行政委託、依法行使行政處罰的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二是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三是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技術鑑定的,應當由有條件的組織進行相應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鑑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政處罰是隻有擁有行政處罰權的機關部門才能進行實施,但對於一些部門規章可以創設行政處罰,但只能針對於比較輕的,一般是可以利用警告或者是少量的罰款給予處罰,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確定處罰是正確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