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具有行政處罰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部門規章具有行政處罰權嗎

部門規章具有行政處罰權嗎

部門規章可以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但部門規章,一般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幾種

1、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

2、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懲罰措施。由於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一種,因而法律對其適用作了嚴格的規定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所以通過對部門規章是否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瞭解,可以知道一般具有行政處罰權的都是對應的行政機構,且對應的行政處罰方式要根據實際對應的造成的後果來看,情節比較輕的可能處罰就比較輕,但是情節如果比較重的話,那麼對應的處罰肯定也會比較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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