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範圍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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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範圍有什麼?

地方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範圍有什麼?

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

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1.警告;

2.罰款;

3.責令停產停業;

4.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除企業營業執照外的其他執照;

5.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不能夠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二、我們國家規定的行政處罰有哪些

1、警告:這是所有行政處罰裏面最輕的的處罰,主要是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譴責和告誡,讓他們知道自己行為帶來的嚴重性,並且希望他們能夠及時改正自己的錯誤。

2、罰款:罰款也是我們常見的處罰類型,這裏的罰款是對違法行為人強制性收取的金錢,通過這種罰款的方式,讓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了。

3、沒收非法的財物:這裏的財物是指違法行為人通過盜竊、詐騙、強行霸佔等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金錢,因為這些金錢本身就不屬於違法行為人的,所以要將所有違法獲得的金錢全部沒收,並且還給損失者。

4、責令停產停業:這個處罰針對的大多數是商家,有些商家在經營的過程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合法經營,出售質量不好、仿造的產品,並且沒有辦理好國家規定所需要的一些資格證、授權書、營業執照等,這時將被責令暫時停止營業,或者長期性停止營業。

5、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指違法行為人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的規定,將不被允許繼續經營或者繼續從事某種活動,這時行政機關會直接吊銷其許可證、執照等,説明違法行為人在往後已經沒有從事該活動的權利了。

6、行政拘留:這裏是對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的方式,在短時間內不允許違法行為人自由活動,是一種強制性的懲罰措施,也是所有行政處罰中非常嚴厲的。

7、其他行政處罰類型。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的類型有很多,其中罰款是最常採用的處罰手段。對於罰款的方式,並不是自己不想交就可以不用交的,也不會因為逾期了就不用交,所以老老實實交罰款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免得被強制性收取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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