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定行政許可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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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定行政許可的原則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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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工作中腦溢血算不算工傷

工作中腦溢血算不算工傷,應屬工傷。若公司未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你們應在一年內,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後,會依照規定,指定相應鑑定機構對你爸是否構成傷殘、傷殘等級進行鑑定;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工傷認定,及傷殘鑑定都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申請重新鑑定後,才由社保機構和公司對你爸進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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