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處理抵押物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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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借貸逾期抵押物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如何處理抵押物怎麼處理?

民間借貸有抵押擔保的,債務人逾期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和抵押人協商處理抵押物,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拍賣、變賣抵押物實現債權。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有哪些?

1、主債權,有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

3、延遲利息。指由於人延遲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延遲利息是法定的附隨性債權,因此不必經當事人特別約定或登記,即屬於房地產抵押的擔保範圍。

4、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5、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6、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

一般來講,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債權應當包括以上幾項,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只擔保其中幾項,那擔保的範圍應當依合同約定確定。

綜上所述,民間抵押擔保借貸中,依據《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若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和抵押人協商處理抵押財產實現債權,如果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實現債權,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拒不履行到期債務可以選擇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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