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先予執行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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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案件先予執行如何立案?

民事案件先予執行如何立案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院對起訴書進行審查,進行立案;

3、權利人向受訴人民法院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先予執行;

4、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先予執行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

5、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

二、先予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三、先予執行的範圍有哪些?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四、先予執行申請書怎麼寫?

先予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責令被申請人先行給付的內容)

1、……

2、……(寫明給付數量、金額等)

特此申請。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五、法院強制的措施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交付財物或票證。

6、強制遷出房屋或土地。

六、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先予執行建立在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基礎上,只有法院立案後才能向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的書面申請,先予執行的適用條件是非常嚴格的,比如現有的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明確的,如果案情複雜,法院不可能在沒有審理清楚的情況下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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