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不能轉租 - 不可以轉租的房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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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房屋不能轉租,不可以轉租的房屋有哪些

哪些房屋不能轉租,不可以轉租的房屋有哪些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

(4)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

二、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後果是什麼?

1、發生自行轉租時,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

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時,轉租關係仍然存續,不致受到影響;而當出租人解除合同時,轉租合同是否亦因此而同時終止,答案應當是肯定的。由於次承租人與出租人並無直接的租賃關係,次承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2、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請求,則應視次承租人是否為善意而定。

次承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與之訂立轉租合同的,應無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誤信承租人的轉租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才應對次承租人負違約責任。並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轉租為非同意的轉租時起,即應賦予承租人的轉租合同解除權。

3、需要判斷承租人自行轉租時,其收取的租金是否為不當得利。

出租人通過租賃合同收取租金而使承租人對租賃物為佔有、使用、收益,承租人的自行轉租,其租金的收取,是其使用、收益的變相形式而已,出租人的租金並不因此而受損害。可見,承租人取得的租金並非毫無法律依據,同時又不損害他人利益(尤其是次承租人的利益),與不當得利的構成相去甚遠。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對於承租人所租賃的房屋,如果想要轉租,必須要經過出租人的同意,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可能導致出租人解除合同,並且承租人自行轉租,本質上也屬於違約的行為。其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是不能夠進行轉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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