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第三人代理詞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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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第三人代理詞怎麼寫

民事訴訟第三人代理詞怎麼寫

首先看雙方爭議焦點是什麼,然後從事實部分與證據部分以及適用法律部分進行論證。如果原被告所訴的標的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當然要針對具體的訴訟請求來提出合理,合法的事實和法律進行罰骸竄繳訶劑撮烯鄲樓抗辯,從而維護第三人利益。

一、民事代理詞格式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3)前言:簡要説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

(1)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

(2)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3)訴訟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

(5)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

(1)代理律師署名;

(2)代理詞發表日期。

正文是代理詞的核心內容。這一部分應根據具體案情、被代理人所處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以及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係等因素來確定其內容。代理人應 當在代理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陳述並論證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成立,從而支持其主張和請求,同時揭示、駁斥對方的錯誤。代理意見通常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訴訟程序等幾方面或其中一、兩個方面展開論述。

一般地講,代理意見的內容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闡述:

1.陳述糾紛事實,提出有關證據,反駁對方不實之處;

2.對糾紛的主要情節,形成糾紛的原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進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認定性質;

3.闡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促使當事人彼此之間互相諒解,把權利和義務有機地統一起來;

4.提出對糾紛解決的辦法和意見。這部分內容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考慮有利於糾紛的解決;

5.如系二審,還應對原判決進行評論,提出要求和意見。

這部分內容,要從具體案情出發,抓住本案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闡明幾個問題,為解決糾紛提出切實可行的主張、意見、辦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確、合法、及時的處理。

二、格式:

民事訴訟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我依法接受xxx的委託,擔任xx訴訟代理人,出庭參與訴訟活動。現就本案爭議事實,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人:

年 月 日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民事訴訟第三人代理詞一般是交由律師來寫的,這是所有律師必備的專長之一,在該代理詞中,需要結合案件將有關法律條例列舉出來,並且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要表述明確,在正文還需要將被代理人的案件審核期間的所有訴訟等事項交代清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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